为推进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培养大批创新型高素质人才,完善现有的教学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员工个性的全面发展。为鼓励和支持老员工创新创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公司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要求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员工休学创业。公司在《英国365集团学籍管理规定(2014版)》基础上,对老员工自主创业保留学籍进行补充规定:
第一条 保留学籍
(一)因自主创业而中途停学的在校员工,公司可保留其学籍,最长为两年。保留学籍结束后,本人不提出复学申请,公司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二)保留学籍员工应在文件下发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员工的权力。
第二条 复学
(一)员工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前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向所在公司提出复学申请,并报教务处批准。
(二)对复学的员工,公司要进行必要的复查。如发现在保留学籍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则取消学籍。
(三)取消学籍的员工,不得申请复学。
第三条 保留学籍的员工复学后,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四条 保留学籍的员工复学后按照相应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完成教学和考核,达到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英国365集团学籍管理规定(2014版)》实施。
第六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以教育部下达正式文件为准。